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

黃男燙死女兒 檢方:最重可求處死刑

黃男燙死女兒 檢方:最重可求處死刑
更新日期:2009/04/21 14:05
黃姓小女嬰傷重不幸死亡,狠心的父親黃姓男子面臨重罪,檢方今天以殺人罪嫌提訊被收押的黃姓男子,檢方表示,黃姓嫌犯不僅觸犯殺人罪,對女兒不人道行為更觸犯兒少法,可加重二分之一刑期,最重可求處死刑。
(李河錫報導)
彰化和美鎮一處製作油麵的小型家庭加工廠,十八號發生酒後鬧事的黃姓男子,與正在忙著燒熱水製作油麵的同居林姓女友發生激烈言語衝突後,因氣憤失控竟然將出生僅十個月大的女兒,一把丟進滾燙熱水中,造成女嬰全身嚴重灼燙傷,經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連日搶救,最後還是不幸傷重死亡,引發各界遺憾,並撻伐狠心的父親簡直是沒人性﹔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慧瓊則表示,在得知黃小妹妹不幸死亡後,承辦檢察官立即改以殺人罪嫌提訊收押中的黃姓男子,並強調,黃姓嫌犯不僅觸犯了殺人罪﹔對女兒不人道的行為更觸犯兒童少年福利法,還可以加重二分之一的刑期,因此最重將可求處死刑。
 彰化縣社會處得知這起不幸的信息後,也緊急派員協助受害的林姓婦女與家屬,妥善料理小女嬰的後事。並將協助身心受創黃小妹的媽媽與姊姊,接受哀傷諮商與輔導,以減少悲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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